(二)协调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是一举托两头的大事,既有利于改善民生,又有利于发展经济。社会事业的繁荣进步,是建设现代国家的要求。我国发展到今天,社会事业这块“短板”如不尽快补上,就会拖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的后腿。现在,我们既需要也有条件加强社会建设。要把推进社会领域发展改革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和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全面进步,增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要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容,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做好这方面工作,应当区分“基本”和“非基本”两类性质的服务。基本的部分属于公共产品,保基本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明确今后五年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保基本,应做到广覆盖、可持续,使保障范围逐步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在保障标准上,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刚开始可以低一些,以后再随着发展而逐步提高,增强政策的可持续性,使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能够长期运行下去。非基本的部分,应当交给市场和社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逐步完善调控办法,通过发展相关行业,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这样做,既可以为社会资本开辟更大的投资空间,促进社会建设,又可以使政府更好地集中财力,履行保基本的职责。即使是政府提供的基本部分,也应注重利用市场手段,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社会领域既有事业也有产业。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创造力。应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市场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加强社会建设,重点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应当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推进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重点民生工程,着力构建社会保障的安全网。近年开始实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必须深入推进。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实施近期五项重点改革措施,逐步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要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通过建机制,做到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形成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应做更加艰苦细致的工作,把这些惠民利民的事情办实办好。
随着社会结构加快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种社会矛盾也可能进入多发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更大挑战。在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我们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履行好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推动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增强公民意识,推行公共治理,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要针对社会安全保障的新形势,强化抗风险意识和危机管理能力,健全社会应急管理体制,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有效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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