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15日央视《焦点访谈》,茅台镇上百家合法商铺5月1号突然接到通知,要求2天内搬迁,经济损失没人管。许多商户未按时搬迁,镇政府派出由城管、公安、工商等组成的执法队,每天巡查阻止这些店铺营业,甚至强扣店铺货物,拿棍锤砸东西。副镇长袁仁涛对此回应称系依法行政,并不存在违法。
关于茅台酒,先前就惹出不少争端——未获官方许可自贴“国酒”标签、茅台涨价风波等等。如今,茅台镇政府为了打造中国第一酒镇的品牌,强行要求环茅南路所有商铺都必须卖当地产的白酒,不卖酒的商铺则要立即搬走。这事背后所涉及的是公权力蛮横干涉公民合法权益问题。
在商户全然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政府的一纸行政命令,就强行要求他们在两日内立即搬迁。商户们哪还能保持淡定?因此纠纷频起自然无可避免。然而,从政府的通知里并没有看到解决商户搬迁损失、考虑生活补偿的具体措施,试问,如此有失公允的决策是如何出台的?很多事实证明不少官员往往喜欢“拍脑袋”做决定,这样的决策缺少起码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显而易见是“公权碰瓷”。
环茅南路是一条已有多年历史的繁华商业街,岂能说搬就搬?抓特色建设,提升茅台镇形象,是个好事,但商户们的基本权利不能不考虑。如果是为了政绩而依顺上级,全然不顾老百姓的感受,那么民生、以人为本的理念就会变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曾指出,行政执法是十分严肃的事情,一切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都应当依法进行。然而,茅台镇上所发生的强扣店铺货物、拿棍锤砸东西等种种暴力行为,副镇长竟称系依法行政,并不存在违法。实在有低估公众法律意识、挑战公众智商的嫌疑。
茅台镇镇政府打着“中国第一酒镇”的旗号就贸然而为,忽视商户吁求,是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逾越了权力的边界。商户的合同契约在行政命令下毫无约束力,法律在行政命令下更是显得孱弱无力。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香港的一位老太都能逼停造价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项目。反观“茅台镇上的强迁之痛”这样的事件,当地政府官员是否会脸红呢?
地方政府搞特色建设、提升形象无可非议,但其以权谋私、以政欺民,以暴治暴的执法方式,不但提升不了茅台镇的形象,还有辱“国酒之乡”的美名。而当地民众表示,茅台镇现在的现状就挺好,没有必要刻意去打造什么白酒一条街,反而破坏了茅台镇的古朴风貌和传统酒文化!茅台镇镇政府打造“中国第一酒镇”的决策是否有经过调研考证呢?这又是一个备受质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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