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市市长姜龙亲自坐堂主持的一桩行政复议案宣告结束,被媒体称为"全国首例"的行政首长审案。这起行政复议案的惊人效率得到了众多佳评。由此,有人认为,行政首长亲自主持听证会将成为今后更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方式。
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根据首长负责制由市长主持行政复议案并非越权,而是于法有据。同时作为民告官司的两种法律途径之一的行政诉讼,市长坐堂虽然也不能消除"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质疑,但也未堵绝民众寻求另一条法律途径行政诉讼的权利,再加上相比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兼有省时省钱的优点,是一条相对性价比较高的维权之路。任何有助于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和维护的方式方法都应该得到肯定和鼓励。
但市长坐堂审案单纯有理还不够,还需要有利有节。所谓有利,即市长坐堂不能只是简单地履行普通行政复议职能,需要产生更多的额外效益,否则要市长坐堂何用?
姚某的丈夫薛某生前系海门市某"事改企"单位职工,2009年未到退休年龄因病去世。年过六旬的姚某在向人社局办理领取丧葬费、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时,被告知按市政府规定,她不能享受该待遇。由此引发争议。对于案件中涉及的"姚玉兰为何会没有获得她该得的救济"时,姜龙说"这是2003年海门市'事改企'中的政策漏洞问题"。这件案件的法律规定没有疑议,但是单纯的依法判决无法解决姚某的具体困难,同时在姚某背后还存在类似情况的数百人。市长坐堂的行政复议结果虽然依然是保险不支付,但补充说明政府将另寻途径来救济。这个另寻途径救济就是市长坐堂的最大有利所在。
单纯依法判决无法解决争议。令民众满意的群体性问题,拥有更高和更多权限的市长通过参与行政复议,听取民众的呼声,积极寻找和推动更多的解决途径是市长坐堂的必要性和目的性。如果没有市长坐堂,不知多时才会如姜龙说:"不止解决姚玉兰的问题,'事改企'这一批人遇到的政策不衔接问题将一并研究解决。"如果不需要"另寻途径"或所谓的"另寻途径"只是纸上谈兵,市长仅仅主持了一场法律规定明晰的行政复议,那么市长坐堂不过一场走秀而已。
所谓有节,市长坐堂案例应当谨慎选择,依法参与。坐堂毕竟不是市长的本职工作,即使在坐堂过程并未越权,也会给人留下人治的错觉。如果过多过滥,甚至滥用职权,民众难免将能否得到公正处理与坐堂领导级别的高低联系在一起,不仅无助于行政复议的效率和公信力的提高,反而使民众关注从行政复议结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偏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