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正草案并非“倒退”
www.fjnet.cn?2011-09-01 09:54? 环球时报?来源:环球时报
我来说两句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民意,这是现行刑诉法的第二次修正,修正内容有可能超过原条文的1/4。修正的大方向显然是保障人权、限制公权力,这个大方向是中国社会这十几年对公平正义不断追求的结果,今天中国人对程序正义的觉醒是空前的。
然而中外舆论对刑诉法修正案并未报以掌声,反而围绕“拘留通知条款”提出并不专业的质疑,认为修正案对就拘捕通知家属的几项例外规定,是为“秘密拘捕”埋下的伏笔,一些人宣称这是刑诉法的“明显的倒退”。
“倒退”说肯定站不住脚,因为对于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在24小时内就拘捕通知家属的规定,在以前的刑诉法里一直就有,修正案草案将这种特殊情况做了更严格的限制,在艾未未案引发关于是否及时通知了家属的争议后,尽可能保障家属的知情权,避免案犯哪怕在一个短时间内去向不明,显然与刑诉法的修正目标是一致的。
西方一些媒体对修正案草案“通知家属”条款的攻击,是对艾未未案不满的情绪残留。中国少数人跟着起哄,宣称草案“太可怕”,或者是没搞懂刑诉法“通知家属”条款的来龙去脉,或者是跟着西方舆论的调子跑惯了。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程序正义上的进步比比皆是,比如它对非法取证做了严厉排斥,意在杜绝刑讯逼供。它还为保障律师的权利做了诸多规定,而保障律师的权利,就是在保障犯人的权利。草案对逮捕条件等程序也做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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