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恶意赖账”,吃亏的岂止是民众?
www.fjnet.cn?2012-08-20 10:39? 王垚烽?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01年,河南孟津县小浪底镇村民杨安乐将逾6万公斤玉米卖给镇粮管所,按当时价格计算共74694元。但粮管所以“所里暂时没钱”为由,为杨安乐开具收购凭证并加盖公章,称以后偿还粮食欠款,谁知这一等就是11年。杨安乐及妻子多次讨要欠款,但历任粮管所领导均称“找前任要去”。如今,杨安乐身患脑血管瘤,却没钱支付医疗费用。(8月18日《大河报》) 从安徽三义镇政府公款吃喝欠债17年未还,到哈尔滨道外区政府拖欠工程款,企业追账无望欲卖政府办公楼,再到广东湛江公共工程拖欠300余农民工薪水10年、8人已去世……短短一个月间,这么多起政府“恶意赖账”事件接踵扑面而来,其拖欠领域之广、时间跨度之长,无不考验着被拖欠者与公众的容忍极限。如今,这张不堪的“黑名单”再次被拉长,伴随而来的又是一名因政府赖账而无钱看病的不幸者,那发自床榻的控诉是如此的悲怆与令人心碎。 政府“恶意赖账”事件为何频频发生?我想这一方面与政府决策的非科学、非民主“传统”有关。尽管“开门施政”已为各方所共识,但在政绩考核与“三公”享乐的作用下,一些地方依旧乐衷于大建各种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超标准的楼堂馆所,甚至不惜“预支”20年的财力重现汴京城。至于吃饭打白条、嫖娼给报销更是已成为人尽皆知的“潜规则”。问题是,这些超出政府还款能力的工程建筑,前期经过人大审议、民主决策吗?那些“白条消费”可曾向民众公示并接受监督?可见,倘若无法从制度上约束政府的花钱冲动,这种“前任潇洒、后任还债”的情况便无法禁绝。 另一方面,它还牵涉到一个政府权责的延续性和一致性的问题。纵观最近的几起政府“赖账”风波,我们经常会发现“新领导不认旧账”、“找前任要去”等字眼。殊不知,这种观点刻意混淆了官员任期有限性与政府责任无限性之间的差别,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有损政府的公信力。毕竟,在公众眼里,政府就是政府,政府欠的钱就该政府还,至于是哪一届政府、哪位官员欠的,则是权力内部需要协调解决的事。让公众承担政府决策失误、官员渎职失责的成本,显然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亦危及权力运作的连续性与平稳过度。 一直以来,和政府做生意、为权力打工被不少企业、务工者视为求之不得的好事。因为在公众看来,相比私人机构,政府的信誉度无疑要好得多。然而,接连发生的政府“赖账”风波,却不断地冲击着社会的“固有认知”。而一旦政府信誉遭遇质疑甚至破产,政府工程无人承包、公共采购无人竞标、公务宴请无人承接,那么不仅政务系统势必瘫痪,市场秩序、社会运行也将遭到破坏。这些,恐怕是惯于“打白条”的官员没料到的吧。难怪古人要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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