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9号强台风“威马逊”过境时,那丽镇嫦娥垌村委青龙村二队有一名村民被倒塌的房屋砸中双腿,造成左小腿骨折和右小腿严重损伤。由于受伤村民是一名肢体二级残疾人,其母亲是一名聋哑人,而父亲已过世,家庭十分困难,根本没有能力进行自救治疗。事后,有村民向当地村干部反映此事,但村干部只是简单了解后,没有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有关情况。(7月28日《南国早报》) 在灾民因无力救治,而万分焦虑之际,镇政府却因信息“屏蔽”,无法提供救助。这种信息不对称,在无形中疏远了干群关系。而灾民通过网络媒体表达诉求,实际上就是在给相关部门的表现打差评。尽管,镇政府及时修正错误,给灾民送去应急救灾物资,解决了燃眉之急。然而,在救灾过程中出现的信息“堰塞湖”,必须引起相关部门注意。 诚然,村民没得到及时救治,村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倘若不是村干部知情不报,救灾政策不会淹没在“最后一厘米”。但村干部“见灾不报”,镇政府就打捞不到灾情么?想想看,倘若民政干部能够按村实际走访,包村干部能够负起责任,把问题反馈上来,还需要当事人通过网络媒体渲染悲情么?救灾政策淹没在“最后一厘米”,实际上是群众路线不通的表现。 目前,“屏蔽”灾情的村干部已受到问责,但事情不该到此为止。镇政府更该反思,难道打捞灾情要全靠村干部单向报告么?倘若,有关部门的救灾方式,多接一点地气,多一些与群众互动,还会让村干部蒙蔽么?因此,有关部门再给村干部开罚单的同时,也要举一反三,反思一下自己工作的方式方法,是不是有脱离了群众的倾向,该如何补救? 如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第二季”,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和群众打成一片。然而,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越贴越近的同时,本该是村民“代言人”的村干部,却“屏蔽”村民诉求,本该是群众贴人心的基层干部,却不接“地气”脱离群众,显然,不是群众路线的应有之义。村干部“屏蔽”灾情,可能只是一个插曲,但其后隐藏的基层干部“离心化”倾向,必须有关部门的警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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