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上先行先试,奋力成为海峡西岸科学发展的先行区
(十五)建设海峡西岸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壮大产业规模。对接国家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做强做大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等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光电、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化工、轻纺、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集中力量支持关键零部件、重要元器件的生产、引进和开发,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推动价值链从以加工装配环节为主向研发、设计和市场营销、服务两端提升,培育壮大一批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百亿乃至千亿产值以上的企业集团、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推进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工艺优化、装备更新、安全生产为重点的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发展配套协作企业,优化生产协作流程,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的供应网络。充分发挥先进制造业优势,鼓励厦门市企业与周边或国内其他地区同行业企业建立协作配套关系,加强产业合作,实现区域产业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大力实施项目带动,进一步搞好各类工业集中区的配套建设、招商引资和服务管理,促进企业向工业集中区集聚,引导关联企业集聚化发展,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为配套、物流配送为保障的各具特色的工业集中区。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争取厦门列入全国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域。大力实施品牌带动,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培育力度,支持企业争创世界名牌、中国名牌和福建名牌,引导和推动技术、资本等资源向优势品牌企业和产品集聚,扩大品牌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发展水平。
(十六)建设海峡西岸现代服务业最具竞争力的城市
把握当前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的态势,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加速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全面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航运物流、金融服务、旅游
会展、文化创意、信息服务等优势产业和优势行业,促进商务营运、商业零售、房地产业等向高端发展,努力推动现代服务业上规模、成系统,加快构建海峡西岸航运物流中心、金融服务中心、旅游会展中心、商务营运中心、消费购物中心、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不断提高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生活品位。依托物流园、软件园等园区载体,建设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海峡西岸现代物流中心和对台服务外包基地城市。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服务网络,科学配置新城区服务网点,建立适应中心城市发展需要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优势,将厦门城市服务向外延伸辐射,积极为周边城市和企业提供服务,增强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能力,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以上,成为海峡西岸最具竞争力和带动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十七)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
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机制,健全创新体系,集聚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制定实施鼓励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稳定增长和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开发经费投入,保障财政科技投入法定增长,加强金融和资本市场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加强科技人力资源建设,争取成为全国创新人才和创新方法培训基地,深化面向中科院系统的院地科技合作和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包括与厦大等的市校合作,着力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转移、转化与应用,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视听通讯、钨材料、软件、半导体照明、电力电器等国家特色产业基地以及光电显示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充分发挥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用,加快建设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国家技术转移示范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加强与台湾科学工业园区等交流合作,重点引进和开发液晶显示、太阳能、节能汽车、精密仪器等高附加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打造国内高新技术产业重要基地。加强海洋科技中试基地及研发平台建设,开发培育海洋药品、保健食品、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形成以海洋生物技术为核心的产业链,争取建立南方国家海洋科学技术中心,建设现代化的海洋产业开发基地。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强做优现有各类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和孵化器,积极引进和扶持国家研究机构、国家重点大学、跨国公司、著名央企、民企和台湾企业来厦设立研发机构,重点推动建设国家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检测认证中心、厦门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办好中科院厦门城市环境研究所,加快建设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构建强大的城市创新体系,形成海峡西岸区域性研发中心,成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型城市。
(十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制定实施《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实施纲要》和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措施,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位居全国前列,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努力做好国家“十城万盏”LED试点城市工作,争创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工业固体、危险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设,强化对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对新上项目严把资源消耗关和环境保护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发展低碳经济,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建设低碳城市。强化土地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建立和完善重要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裸露山体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园林绿化和城市林业发展,实施生态风景林、绿色通道、沿海防护林、山体公园等专项工程建设,增加公共绿地,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海岸带综合管理水平,推进近岸海域生态系统的整治、修复和保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进一步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努力创建生态型城市,保持环境综合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等重点环保工程,继续推进九龙江流域、厦门湾海域、筼筜湖、杏林湾和同安东西溪、翔安九溪等水源水体的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公交汽车燃油向燃气转化,进一步整治汽车尾气,认真解决噪音、粉尘、油烟、垃圾处理、餐桌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高生活环境质量,打造国内一流的城市人居环境。
(十九)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坚持“两头在厦、中间在外”的发展思路,重点发展高优种苗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营销配送业,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强对台农业产业合作,积极推进蔬菜、水果、花卉等特色农产品高优种苗的引进、培育和推广工作,建设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引进和推广中心。积极发展休闲农业
和生态农业,整合农村文化、农业景观、农业生产及农村传统民俗等资源,建设一批各具特色,集名优农产品示范交流、特色园艺与科普教育、农作体验和观光休闲为一体的生态休闲农业基地,扶持发展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城市农产品供应。实施农民创业转型工程,推动农民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将资产和资源转变为资本投资创业,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发展生态休闲农业,扶持被征地农民和上岸渔民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传统手工艺品生产、旅游服务等,主动为生产企业、工业区、城镇提供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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